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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考试大纲

时间:2017-09-22 18:19:56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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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为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工作,我厅制订了《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语文、数学、英语)》。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各中学,并做好宣传工作。

附件1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科考试大纲

I.考试性质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衡量普通高中学生是否达到高中毕业要求的水平测试。考试成绩可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高职院校分类提前招生录取的依据。

II.命题指导思想

命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和本大纲为依据。试题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反映新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适用于使用经过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各版本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的考生。试题考查考生基本的语文素养,注重基础知识与基本能力的考查,注重语言的基本应用,符合水平性考试的规律和要求。

III.考核目标与要求

高中语文学业水平考试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和表达应用五种能力,这五种能力表现为五个层级。

A.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最基本的能力层级。

B.理解:指领会并能做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

C.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D.鉴赏评价: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E.表达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对A、B、C、D、E五个能力层级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