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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自主招生政策改革要效率也要公平!

时间:2017-09-22 18:16:12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已经进行了十余年试验的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在经历了最初几年的盲目竞争,以及诚信与公平危机的洗礼后,近年来已越来越朝理性、科学、责任、担当的方向发展。

■自主招生的意义,在于对素质教育以及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目标的有效践行。标准多元、人才多样的高校自主招生图景的五彩缤纷,显然胜于学业优秀但人才单一的寂寥黯淡。

近年来,每至岁末年终,总会形成一股讨论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的热潮。日前,清华、北大等高校密集出台2014年自主招生政策,对应教育部保送生制度调整,将失去保送资格的优秀学生纳入自主招生计划,并加大对弱势群体及贫困地区学生的招生倾斜与教育援助,再次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高校自主招生政策改革自2001年试行以来,因有利于优势家庭子女和城市考生,其科学性尤其是公平性饱受争议与质疑,难堪其忧,最初几年的试行结果几乎引来一边倒的质疑声。令人欣慰的是,在经历了最初几年的盲目竞争,以及诚信与公平危机的洗礼后,近年来,其已越来越朝理性、科学、责任、担当的方向发展。自主招生改革正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探索之路上平稳行进。

当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继教育规划纲要之后,再次强调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学校依法自主招生、逐步推行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等方针政策,提示我们应更加关注自主招生政策的深远影响。

总的来说,清华、北大等高校2014年自主招生新政,明显散发出较以往更为浓厚的公平气息与科学色彩:日渐完善自主招生面试环节,对学生的评价越来越综合、灵活、生动、立体,力图做到对考生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核;改革的透明度逐年加大,使招生腐败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舆论监督得以充分发挥作用;大学与中学的互动关联更加密切,不同教育阶段得以更好地合作与衔接。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逐年加大对弱势群体及贫困地区学生的招生倾斜与教育援助,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旨在对因教育资源、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等因素造成的竞争起点不公平状况进行一定程度的纠偏。如在针对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考生的优惠政策中,北大将在中学资格审核、学生考核等环节中适当照顾农村偏远地区生源;清华、上海交大等六所高校共同实施的“自强计划”则规定,明年的实施范围将由以往的59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增加至832个,同时增加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不在以上区域的全部乡镇农村中学也首次纳入“自强计划”候选人推荐考察行列。

虽然自主招生政策面向的只是少数考生,虽然我国高校招生制度存在诸多弊病与问题,远非一个仅在数十所高校实行的自主招生改革所能解决,但自主招生改革探索的道路及践行的理念,却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与普适性。在我国高校招生未来必经的改革之路上,自主招生改革无异于一支为大部队扫清顽固堡垒的急先锋与先遣队。

自主招生的意义,不仅在于为试点高校选拔优秀生源,而且在于有力推进高考多元化与多样化改革探索,更在于有效践行素质教育以及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因此,尽管目前自主招生改革直接涉及的范围与数量非常狭窄和有限,但其弘扬的理念与产生的影响却积极而深远。

需要注意的是,囿于陈旧的人才观念、公平公正质疑的困扰等,目前的自主招生改革尤其是涉及推荐环节的改革,仍难以摆脱“分数优先”甚至“分数至上”的窠臼,选才标准仍唯考试分数或学业成绩是从。今年北大提高“校推生”的成绩要求,将由以往的位居全年级前5%以内提高到前1%以内便是力证。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在遵循“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下,对一些特长显著、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也可实行自主录取甚至破格录取。但“分数优先”和“分数至上”的窠臼,显然很有可能堵死多元录取的道路。今后的自主招生改革应该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下,制定出更加多元、多样的政策,这样才能真正践行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并有效地将中小学教育引导到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的轨道上来。

公平的实质并非“一刀切”式的整齐划一,而是使真正的人才各得其所、各尽其能,都有脱颖而出的机会。虽然自主容易滋生腐败不公,但自主与公平并非绝然对立,只要程序公正、信息公开、机制透明,腐败与不公是完全可以抵御的。“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标准多元、人才多样的高校自主招生图景的五彩缤纷,显然胜于学业优秀但人才单一的寂寥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