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西宁市制定出台《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弥补教育救助政策“短板”,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校期间实施全程资助,让贫困家庭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受高等教育。《实施办法》将于2016年8月开始执行。
据介绍,《实施办法》把此前的一次性借款修定为全程资助,到大学本科毕业(最长4年、医学专业除外),资助标准大幅度提升,考入一本、二本和三本院校、专科及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每人每年资助学费分别为7000元、6000元和5000元。资助内容包括学费和生活费,受学费资助的大学生按照全额城市低保标准,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按月资助生活费;不符合学费资助条件但符合生活费资助的学生纳入全额城市低保范围享受生活费资助,标准随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而调整。
据悉,实施贫困大学生全程学费和生活费资助,每年资助人数800人左右,需资助金867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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