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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26:28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江苏大学是以工科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

  学校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博士点42个,硕士点170个;是全国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目前,学校设有26个学院,8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2个;有教职工48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近200人,教授420余人,副教授千余人;有全日制在校生42000余人。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教考〔2014〕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4〕2号)精神,2014年我校在江苏省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4年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招生专业

  (一)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特色,学校选取车辆工程、会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临床医学、财务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金融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土木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动力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流体机械及其自动控制)、通信工程、医学检验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英语、财政学等22个优势专业作为自主选拔录取专业。

  (二)考生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选择报考我校本科第一批其他专业。

  三、报名条件

  具有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江苏应届高中毕业生,可采取中学推荐或考生自荐的方式进行报考

  (一)中学推荐

  我校生源基地中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由中学推荐(推荐名额另行通知中学):

  1.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学生中列前30%。

  2.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2A2B1合格成绩。

  (二)考生自荐

  高中阶段获得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荐: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3A1B1合格成绩。

  2.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3.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4.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全国性作文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5.体育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6.获得市级(地级市)文艺调演比赛二等奖及以上(个人项目)。

  7.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8.思想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并且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表彰。

  9.有公开出版文学作品、发明专利(授权)或某方面特长(省级及以上媒体公开报道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