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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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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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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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 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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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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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高职 □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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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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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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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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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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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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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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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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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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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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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录取规则
(一)文化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绩不限。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物理、化学、生命科学3门科目的技能操作及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等第)A、B、C、D、F等第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3、非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录取总分=10门成绩折算分叠加+校考(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100分)。素质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
艺术类考生可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但须参加2014上海市美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
(二)录取方法:
1、非艺术类: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素质技能测试分数+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无级差。总分相同考生,先看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素质技能测试分数;再同分,看数学、外语二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素质技能测试分数的高低;最后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2、艺术类:录取时,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上海市美术统考成绩*100/450+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同分考生优先录取上海市美术统考成绩高的考生。
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或没有的应届高中生及历届高中生、三校生录取规则
(一)文化要求:
1、非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学校于2014年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与素质技能测试。其中,“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小时;“素质技能测试”包含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
2、艺术类考生:除必须参加学校于2014年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与素质技能测试外,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素描、色彩测试)。素描、色彩两门专业科目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每门90分钟。
(二)录取方法:
1、非艺术类:录取时先分生源类别(高中生、三校生),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合成总分,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无级差。当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入学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2、艺术类:录取时先分生源类别(高中生、三校生、退役士兵),将(入
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30%+校考成绩×70%+按照规定可以获得的加分=合成总分,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无级差。当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三、退伍士兵录取规则:
退伍士兵录取工作,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招生计划单列。
四、二志愿考生的录取规则:
如我院一志愿未满,接受二志愿考生。录取办法如下:
1、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均按入学测试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如遇同分,则全部录取;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按十门学业水平成绩排序录取;如遇同分,比较语数英三门学业成绩之和。
五、以下考生可免当年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笔试,通过学校组织的面试即可录取: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级或连续两次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有本市高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中,前六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中有2B或1A及以上的考生。
3、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4、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以
上(含三等奖)或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
一等奖者。
5、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
6、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者。
7、入伍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退役士兵
8、有本市高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上海市美术统考成绩≥330分的考生。
六、加分政策(以下各项可累加;每项中符合2种情况及以上者,则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1、获得优秀称号加分: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加10分。
2、获得技能资格证书加分: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在总分上加15分,初级证书者在总分上加10分;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者总分上加10分,二级合格证书者总分上加5分;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含二级)合格证书者总分上加10分,一级合格证书者总分上加5分;获得全国CAD应用培训网络工程设计中心颁发的“计算机绘图”或“CAD”中级证书者加10分,初级证书者加5分。
3、获得技能竞赛奖励证书加分: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二等奖者加10分;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三等奖者加5分。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者5分;获得上海市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者加5分;
4、照顾对象加分: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士兵总分上加20分;烈士子女总分上加2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或少数民族总分上加10分。
5、凡是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学校将于正式录取前在本校校园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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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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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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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三年。学费:普通类专业7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
(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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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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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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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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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科。(沪价费[200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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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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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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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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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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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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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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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746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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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投诉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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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746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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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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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hghxy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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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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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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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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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要求与考试
1、所有考生均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11、12、13日。
2、每位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内可填报4个专业。
3、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校考(素质技能测试)时间为2014年3月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事项为准。
(二)现场确认及须提供证书种类与名称
网上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的考生,请于2014年2月22日-23日9:00-15:0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报考证明(应届三校生提供学校证明、应届高中生提供高考报名号证明、历届高中生、三校生提供毕业证书)、比赛获奖证书、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来我院(虹口区中山北二路1658号)办理报名确认和证书递交手续(截至日期2月23日15点00分)。上述所有证件、证明、证书全部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盖学校公章,以示认可)。
(三)退伍士兵报名办法考试及录取
2014年2月22日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明、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直接到我院(虹口区中山北二路1658号)办理报名手续,不需要网上报名。考试单独组织、计划单列、录取标准单列。
(四)2014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最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试报名外语不限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本章程由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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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