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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4自主招生章程

时间:2017-09-22 18:25:27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校分部:上海市徐汇区长桥南街88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有关说明
代码
专业名称
合计
三校生
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往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退伍士兵
就读
地址
360
260
90
8
2
01
建筑经济管理
10
5
4
1
军工路2360号
02
工程造价
15
10
4
1
03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14
10
3
1
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电梯技术)
8
4
3
1
05
物业管理(现代管理)
19
15
3
1
06
城市园林(景观工程)
11
9
2
07
园林工程技术
13
10
3
08
环境艺术设计
29
20
8
1
09
酒店管理
35
30
5
10
旅游管理
13
10
3
11
视觉设计(艺术类
15
10
5
5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8
5
3
52
建筑工程技术
23
15
7
1
53
市政工程技术
10
6
4
54
工程监理
17
10
6
1
55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13
11
2
56
计算机应用技术
22
15
6
1
57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
15
10
5
58
城市园林(中美合作)
15
10
5
59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55
45
9
1
长桥南街88号
注:专业名称后有“﹡”者为订单培养,具体企业请登陆http://cgxy.shumc.edu.cn/zsb/Defa ult.
aspx查看。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八、录取规则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非艺术类
①考生须参加自主招生统一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换算成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③总分 = 十门学业水平考试分数 + 素质技能测试分数 + 规定加分;
④按总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同分,比较语数英三门学业成绩之和。
2.艺术类
①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内容为:素描、色彩(满分各为250分);
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换算成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③总分 = 十门学业水平考试分数*0.5 +校考成绩 + 规定加分;
④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同分则依次比较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二、三校生
1.非艺术类
①考生须参加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入学测试满分为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②总分 = 入学测试成绩 + 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 规定加分;
③按总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同分,比较入学测试成绩。
2.艺术类
①考生须参加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及我院组织的校考,内容为:素描(满分为100分)、色彩(满分为100分);
②艺术类考生总分 = 入学测试成绩 + 校考成绩 + 规定加分;
③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同分则依次比较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三、往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①考生须参加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入学测试满分为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②总分 = 入学测试成绩 + 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 规定加分;
③按总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同分,比较入学测试成绩;
④录取比例(即录取人数除以报考人数)不得大于三校生录取比例。
四、其他
① 如一志愿未满,我院接受二志愿考生,录取办法与一志愿相同;
②艺术类考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非艺术类考生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录取;
③退役士兵录取办法根据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九、加分规定、
类别
加分项目
级别
报考专业
分值
颁证机构
评优证书
应届生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市级
不限
免笔试
上海市教委
区级
30
区县教育局
技能竞赛证书
运动员
一级
免笔试
上海市体育局
二级
30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
一等
专业对口
免笔试
教育部
二等
免笔试
三等
30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大赛获全能奖
一等
免笔试
上海市教委、市人保局、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等
30
市旅游职业技能大赛获奖
一等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30
市旅游职教集团
二等
20
职业技能证书
物业管理员
初级
物业管理(现代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10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水电工
中级
20
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网页设计制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办公应用软件操作员、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员、电子商务师
中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
室内装饰设计员、家具设计师、广告设计师、计算机操作员、网页设计制作员、办公应用软件操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环境艺术设计、视觉设计
20
会务接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会展策划师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20
旅游英语证书
A
30
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
B
10
导游证
30
智能楼宇管理师、电梯安装维修工
中级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电梯技术)
20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废水处理工、化学分析工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20
绿化工、花卉园艺工、插花员、景观设计师
园林工程技术、城市园林(景观工程)、城市园林(中美合作)
20
水电工、钢筋工、砌筑工、模板工、测量工、室内装饰工程管理员、资料员、施工员
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
20
水电工、钢筋工、砌筑工、模板工、资料员、施工员
建筑经济管理、工程造价
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工、起重工、叉车工、机泵操作人员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20
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
专业不对口
10
其它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收费专业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城市园林(中美合作)
20
1.上表四类加分中,同一类别的加分不能累计;不同类别的加分可以累计;
2.上交证书截止日期:2014年3月1日下午16:00点,过期不再受理;
3.所有证书须经我院审核批准后,加分才能生效;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十、收费标准
学费: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合作)专业、城市园林(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65742913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51211075
十四、网址
http://cgxy.shumc.edu.cn/zsb/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报名资格、报名办法、考试办法均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学校在5月中旬至6月中旬为依法自主招生的新生进行入学教育。

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