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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25:14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高校,后备警官(国防生)选拔培训基地,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具有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招生资格。
  为了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长安大学2014年继续面向全国进行自主选拔招生。
  一、选拔要求与条件
  具有明显创新潜质,对长安大学的某个学科或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与专业发展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发展潜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一)高中阶段参加各类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学科竞赛、专项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一二三等奖;
  参加公认的全国性其他比赛获同等奖项;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获得国家级专业等级证书且经我校认定;
  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在公开刊物发表具有一定价值的研究论文或文章;
  有充分证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材料且经长安大学资格审查专家组认定的高中毕业生。
  (二)长安大学优秀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长安大学2014年面向全国拟自主选拔录取300人以内。
  三、自主选拔专业
  自主选拔的专业范围为:工科Ⅰ类、工科Ⅱ类和文科类(见附件),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大类。


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