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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24:11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全面贯彻素质教育,建立与网上录取相适应的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才的招生管理机制,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2014年,我校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拔尖人才”的自主选拔录取。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标准。

  3.有相应学科特长、思想品德良好、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并立志在报考专业学习的全国各中学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考生可根据个人兴趣从数学类(理)、应用物理学(理)、化学(理)、生物技术(理)、工程力学(理)、汉语言文学(文)、历史学(文)、英语(文理兼招)八个专业中任选其一报考,进校后不能转专业。

专业

数学类

应用物理学

化学

生物

技术

工程

力学

汉语言文学

历史学

英语

计划数

40

30

30

30

30

30

20

40

  三、推荐方式

  推荐人为班主任或相关任课教师,中学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