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优秀人才综合评价及选拔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计划
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全国范围内计划招收275名考生。
三、招生专业
安排学校优势学科的相关专业招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后。
四、报名推荐条件
符合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
1.对生命科学兴趣浓厚并立志成为相关领域学术精英和创新创业领军者;
2.学科特长突出,高中阶段参加各学科竞赛获得全国联赛及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学生;
3.具有创新潜质,在某方面具有突出才能,高中阶段具有创造发明或在全国有关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奖的学生。
五、报名方式
1.考生自荐,不限制报名名额。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生成纸质材料,由所在中学确认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2.中学校长实名推荐。
学校综合近几年在各省的生源质量、参加自主选拔录取考核学生人数及考核情况,在生源基地中学中遴选部分中学由校长实名推荐1名考生。要求考生必须是中学2014年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且具有某方面特长和创新潜质。(具有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与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同时公布,在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通知中学。)
对于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录取进校后学校跟踪考察,将根据考生进校后的学习表现,调整下一年的中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