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探索多元化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2014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与北京大学等高校共同举办“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下称“联考”)。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A类计划:面向全国,具有2014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各重点中学高中毕业生(其中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海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限理科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
2.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所取得的创新和实践成果经我校专家认可的学生。
3.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且平时成绩优秀的文科学生。
4.省级重点中学推荐具有创新潜质且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B类计划:基于理工科(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医科(临床医学<五年制>、预防医学)两大学科类部分专业,面向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七个省部分重点中学,选拔成绩优异且在相关学科领域极具专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申请者须在相关领域获得至少一项全国等级以上奖项或取得突出成绩,由中学校长实名推荐。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全国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不限定中学、不占中学推荐指标,可以自荐申请。
A类计划、B类计划不可兼报。
二、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在学校预留计划中单独安排,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程序
A类计划
1.报名
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下称“校考四省”)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四省”笔试,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http://zsb.hust.edu.cn)报名,报名时选择A类计划。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参加“联考”笔试,在联考报名系统(http://www.ccuut.edu.cn)报名,报名后即默认选择A类计划。
学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提出推荐意见,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相关证明(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
其中,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第4条的学生,我校将把推荐名额下达给部分中学。中学确定推荐名单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网上报名序号等,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4年1月2日前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我校将对中学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核、筛选。
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初审、复试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有关事宜将于2014年1月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和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使用报名序号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录查询。同时我校会将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及安排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2)取得复试资格的“校考四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缴纳笔试报名费、查询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或作品)原件办理复试报到手续。
取得复试资格的“联考”考生,在联考报名系统支付笔试费,并按照联考有关要求参加笔试。未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我校不认可其联考成绩。
(3)复试安排
联考考试安排
时间:2014年3月1日 地点:各地指定考点
科目:理科: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文科:人文科学基础(语文、数学)
校考四省考生考试安排
时间:2014年3月1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科目:理科:数学、物理
文科:数学、语文
所有校考四省复试考生均需参加我校当天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
相关细节另行通知。
(4)入围资格名单公示
学校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综合考生报名条件确定考生入围资格。入围资格名单将于3月份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考生可使用报名序号和自行设定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