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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实施办法

时间:2017-09-22 18:20:54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2014年西北工业大学与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九所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盟(简称“卓越大学联盟”)继续联合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4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高中阶段获得国际、全国航模竞赛奖项学生;

3.具有优异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学生;或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论文的学生;或获得国家级专业等级证书且经我校认可的学生;

4.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或良好创新潜质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5%。

三、招生专业

除艺术类产品设计专业,文史类法学专业,理工类建筑学专业、信息安全(保密方向)专业及国际班外,其他本科专业均招收自主选拔录取考生。

四、申请程序

1.推荐方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方式。

中学推荐:我校将依据生源情况分配推荐名额。中学根据学生在校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予以推荐。中学推荐学生须一志愿填报西北工业大学。

学生自荐:符合报名条件考生可在“卓越大学联盟”的9所高校中,选报含西北工业大学在内的2所高校。

2.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按报名系统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网报时间: 2013年12月22日上午9点-2014年1月2日上午9点

系统网址: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

注:考生可通过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西北工业大学,初审结果、测试结果等相关信息均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3.材料提交

学生无论是一或二志愿填报我校,均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网报系统下载《申请表》,经所在中学审定加盖公章;

(2)相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所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

(3)能够展示自身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代表作。将以上材料于2014年1月5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到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特别提醒,如果考生同时申请2所院校,请将申请表打印两份,分别寄送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院校进行初审),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4.资格审查

中学推荐的学生可直接获得参加2014年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以下简称“学科基础测试”)资格。

对于自荐学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学科基础测试”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相应栏目公布,同时在报名系统内相应栏目公布选拔测试事宜,考生可在2014年1月12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