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是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改革的试点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4年继续面向贵州省进行自主选拔招生。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特制订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和招生原则
贵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4年贵州大学在贵州省范围内实施自主选拔招生,招生计划80名,其中A类计划(面向普通考生)40名,B类计划(面向文艺特长考生)40名。两类计划的文理科计划各占50%。自主招生计划列入预留计划中,不占用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A、B类计划和文理科计划。自主选拔考生,可根据自身学科特长在同科类中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艺术、体育专业除外)。
B类计划招收项目为:小号、长号、大号、圆号、中音号、短号、单簧管、双簧管、短笛、长笛、低音萨克斯、中音萨克斯、高音萨克斯、次中音萨克斯、打击乐、大管。
三、报名条件
具有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思想品德好、创新能力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或文学、电子等不同学科省级以上大赛、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2、综合素质优秀且具有学科培养潜质和创新才能,其中某一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者。
3、具备一定程度的西洋管乐、打击乐演奏能力和具有良好音乐素质的高中毕业生。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8日—2014年2月9日
2、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2张。
(2)《贵州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一份;高三语数外三科全省统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年级综合素质评价表各一份(须加盖学校公章)。
(3)各类获奖证书、有关作品原件的复印件一份。
(4)考生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本人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贵州大学后的打算。600字以内,请用钢笔书写)。
(5)以文艺特长报名B类计划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有乐团经验的同学需提供中学出具的证明;所获各类考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注:现场报到时须送原件审查。
3、报名办法:登录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网(http://rso.gzu.edu.cn),进入“自主选拔报名系统(http://210.40.3.57/html/zsbmShow.jsp)”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打印《贵州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报名申请表》,申请表交就读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至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所交申请材料及复印件学校概不退还,请考生注意留存)。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4年2月9日(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4、报名费:报名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标准为200元/生,考生到学校现场缴纳。
5、材料审查: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对材料初审后,提交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于2014年2月13日前在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网上公布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测试及成绩评定
测试形式为面试。
1、面试时间:2月21日(周五)现场报到确认。2月22-23日(周六、周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在公布面试名单时一并公布。
2、面试方式:考生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50分。
(1)A类计划考生面试为个人陈述、抽答题、无领导小组讨论三个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科特长、综合素质、逻辑推理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等。
(2)B类计划考生面试为个人陈述、抽答题、文艺特长展示,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逻辑推理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艺术表演能力等。文艺特长展示环节的主要测试内容为:a、专业考试:自备两首独奏作品或片段(由评委选取其中一首或片段现场展示,乐曲形式不限,简单旋律试奏。乐器自备)。b、音乐素质测试:单音、音组模唱、和音模唱、节奏模唱及视唱、简单旋律视唱。
3、入围成绩及划线办法:考生面试后总成绩=考生面试成绩*50%+考生高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水平全省统考成绩之和*50%。根据考生最后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A、B类各自计划数1:2以内的比例,分科类划定入围分数线。
4、面试合格考生的确定: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于3月20日前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同时寄送学生所在中学公示,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公示。学校将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报送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为贵州大学自主选拔面试合格考生。
六、录取原则
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认定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省政策加分,下同)达到贵州省一本最低投档控制线,且填报贵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由学校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对高考成绩未达贵州省一本最低投档控制线但学科特长或艺术特长等表现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入选考生,学校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破格录取。
3、进档专业安排。达到一本线的考生,可在学校同科类专业中任选专业;破格录取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学科特长确定录取专业。在专业安排时均不含体育、艺术类特殊专业。
4、通过自主选拔B类计划录取的考生将成为贵州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须参加艺术团相关排练及演出活动,并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所在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监督投诉电话:0851-8292118。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292075、8292496 传真:8292075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550025
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