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促进入学机会公平,201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纲要》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科特点,将继续在工学、管理学、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的相关专业开展“英才计划”自主选拔录取招生。
一、选拔方式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各中学近年考入学生的质量、数量及在校综合表现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和推荐人数。
对中学推荐的学生,哈工大派专家组赴当地省份面试。根据学生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以及面试情况认定,不笔试。
二、选拔对象
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科学兴趣和奉献精神,能够弘扬光大哈工大文化传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三、选拔程序
1、试点中学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标准、遴选程序和选拔结果,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
2、中学推荐的考生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凭哈工大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经中学校长签字、中学加盖公章后,由中学统一将报名材料于2014年1月5日前邮寄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材料包括:
(1)报名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
(3)报名表中所列5次考试的原始成绩单及进入高三阶段后历次月考原始成绩单(必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4)个人自述(须考生本人手写)。
3、中学推荐考生信息将在哈工大招生办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4、哈工大派专家组赴当地省份对考生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将入选考生通知所在中学。入选考生名单将在哈工大招生办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