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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上海专科自主招生方案出台 2月18网报

时间:2017-09-22 18:14:13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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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2013年度共有33所试点院校参加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将于2月18日开始。与普通秋考不同的是,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由试点院校依法自主进行入学考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

  应届生录取挂钩学业水平考成绩

  今年对应届高中生(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实施学业水平考成绩与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对应、历届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应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实施联合命题统一入学测试与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测试由招生高校自主决定测试内容,自主考试。

  据悉,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参加10门学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可报名。他们将按照实施学业水平成绩与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具体来说,目前已经取得高中理、化、生命科学、地、史和信息科技等6门学科有效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报名参加2013年语、数、外和思政等4门学科的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按照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办法进行录取;如未报名参加4门学科考试,或报名后实际未参加考试者,无法参加2013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录取。

  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历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应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和本市历、应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纳入入学当年招生计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也可报名。该类考生将按照实施联合命题统一入学测试与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测试由招生高校自主决定测试内容,自主考试。各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须经教委核准后备案。

  2月18日起网上填报

  从2013年2月18日9:00至2月20日18: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报名信息。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选项。第一、二志愿录取结束后,网上将公布有缺额计划的高校及其专业情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在网上填报2所院校志愿。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3年2月26日、27日到第一志愿院校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转C6版)

  提醒:专科自招重要时间节点

  试点院校应于2013年4月底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其中,2013年3月28日,向不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的应届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13年4月10日,向不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的历届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13年4月26日向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今年不得再参加5月份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和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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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