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华中师范大学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一、华中师范大学自主选拔招生计划
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计划为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二、华中师范大学自主选拔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有志报考我校,具备201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免费师范类
在演讲、书法(硬笔、毛笔或粉笔)、教学组织等方面有特长,且热爱教育,立志从教,并愿意报考我校免费师范专业的考生。该类可申请参加面试。
2、学科特长类(非师范类)
在高中阶段,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信息等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的考生或单科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其中,欲报考我校经管法类、信息类的考生,可申请参加面试。
三、华中师范大学自主选拔招生报名
2013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中学校长直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我校将参照各中学近年来被我校录取学生质量与数量,给予省内外我校优质生源基地和其他部分重点中学直荐名额。其他未获得直荐名额的学生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线逐项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直接打印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由考生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后,附个人手写自荐信以及有效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其中中学校长直荐考生材料交由中学统一邮寄,中学附上《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优秀学生汇总表》(附件可下载)。
所有考生必须提供个人自荐信,个人自荐信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申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个人自荐信还需包括个人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自身对于学习该专业的优势以及学习计划等,以2000字左右为宜。
中学校长直荐考生直接获得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笔试的资格。对于个人自荐类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笔试。对申请面试的考生,我校将审核其特长,决定是否给予面试机会。
四、华中师范大学自主选拔招生考试与考核
笔试:采取英语必考,考生选考数学或者语文,各科100分,总分200分。
面试:面试分为师范类、信息类和经管法类。师范类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师范技能,包含所有师范类专业;信息类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在信息类专业方面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及培养潜质,包含专业有:教育技术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广播电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经管法类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在经管法类专业方面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及培养潜质,包含专业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工商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法学。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分等级分别加5-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