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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哈工大自主招生“卓越计划”实施办法

时间:2017-09-22 18:09:08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哈尔滨工业大学日前发布了布2012年自主招生“卓越计划”实施办法,对选拔对象、报名细节、选拔程序等进行了说明,具体如下:

  一、选拔对象

  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科学兴趣和奉献精神,能够弘扬光大哈工大文化传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

  (一)学习成绩优异且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如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单科竞赛取得省级二等奖以上成绩、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等。

  二、报名

  2012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卓越计划”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申请方式分为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考生可在9所合作高校中选报含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内的2所高校。

  中学推荐是指中学按照我校分配的校荐名额推荐考生,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考生将分配1个校荐码,须在第一志愿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未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考生可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考我校。

  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3日0:00至2011年12月18日24:00,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点击“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填写报名资料,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填写完毕后提交。

  2、邮寄材料:将网上正式提交的申请表用A4纸打印出来,由中学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盖章。将申请表、个人自述(须考生本人手写)、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表中所列5次考试成绩的原始成绩单(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等材料装订成册。将以上材料于2011年12月23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寄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特别提醒,如果考生同时申请2所院校,请将申请表打印两份,分别寄送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院校进行初审)。

  三、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由我校专家组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文化课测试资格。考生可于2011年12月30日登录“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查询初审是否合格。
  2、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初审合格考生于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8日,通过报名网站支付报名考试费人民币200元/人,待报名网站确认考生付费后,考生可于2012年1月16日至2月11日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