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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58:31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我院作为国家骨干示范高等职业院校的优势,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学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7年学院自主招生招收高中生专业19个,计划为970人,招收中职生专业1个,计划为55人,总计划为1025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备注: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四个专业在天河校区上课,其他专业在从化校区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