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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15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37:44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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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有关自主选拔招生规定,经研究决定,2015年我校将开展自主选拔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2、其他具有创新潜质或学科特长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起至3月27日。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报考类型选择“普通自主”,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

  (2)书面材料提供

  ①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

  ②复印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获奖证书或其他对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佐证材料。

  ③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须由本人亲笔书写,不超过1000字,用A4纸)。

  上述①、②材料需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经所在中学审核并进行公示。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以上顺序在左上角装订。

  (3)书面材料邮寄

  2015年3月27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建议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至: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433)。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缴费及下载准考证

  我校将对报名材料初审,并根据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其他各类获奖情况等优中选优,确定参加测试名单,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通过审核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20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选拔测试。

  确认参加测试考生请于5月23日至5月26日登录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支付”缴费(155元/人;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

  缴费完成后于6月1日至6月12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下载者将被认作自愿放弃)。

  三、测试

  (一)笔试

  1.测试内容:数学,英语

  2.测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

  3.测试地点:上海财经大学

  (二)面试

  1.测试内容:创新能力及学科特长,主要从科学素养、经管潜质、综合能力等三个方面进行考量。

  2.测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

  3.测试地点:上海财经大学

  注: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选拔录取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录取100名考生(招生计划5%),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注:我校招生专业(类)介绍、培养方案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

  (二)选拔规则

  我校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总分500分,其中数学120分,英语80分,面试300分),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自主招生拟录取人选及录取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笔试成绩排序。我校将于6月22日前公布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

  (三)志愿填报要求及录取

  拟录取考生需按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学校与专业填报我校及公示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我校即按公示专业录取。

  五、组织与监督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由校招生委员会领导,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执行、监察处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

  六、咨询

  电话:021-65904372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h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