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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山大学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实施办法

时间:2017-09-22 18:32:18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2014年我校制定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招收计划。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收对象
  面向就读于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以及广东省重点扶贫开发县(附件一)的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且高中三年均在学籍所在的县或县以下中学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招生计划不低于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学生可填报数、理、化、生、文、史、哲等35个专业。(附件二)。
  三、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中学推荐,每所中学推荐1或2名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报考。中学须制定和公开推荐办法,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收各方监督。
  2、中学组织学生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统一邮寄考生申请材料。报名网址:http://wsbm.sysu.edu.cn,报名时间:4月10日-16日。
  3、申请材料包括: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申请表(系统提交打印)、个人陈述、高中学籍及成绩证明(学校开具并加盖中学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与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申请材料均使用A4纸张且顺序装订,须于4月18日前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邮编:510275)。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学生可于4月21日后登录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及考核方式。考核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2、考核方式
  采用现场面试或远程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3、入选学生名单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及其拟录取专业,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备案、公示,确定为我校最终认定考生名单。
  五、录取政策
  1、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2、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即录取。

  六、相关说明

  1、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其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招收工作。
  2、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入选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4、入选学生须留意教育部、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以及我校公布的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若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本方案经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监督电话:020-84115582
  附件一:贫困县名单点击查看 
  附件二:招生专业点击查看 

编辑: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