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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苏州大学农村专项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32:14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认定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学校现有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三大校区,占地面积4058亩。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26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24个本科专业。现各类在校生五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4249人,本科生25450人,留学生1433人。教职工5084人,其中两院院士5人、外籍院士1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2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2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2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2241人。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我校特制订本简章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招收具有农村户籍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

  一、领导机构

  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

  全国83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中学(具体实施范围见附件1)、符合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学科有一定特长、综合素质优秀的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