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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办学的自主权将扩大

时间:2017-09-22 19:25:17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十三五规划提出,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鼓励人才弘扬奉献精神。十三五规划为何继续强调高校自主权?如今高校已经拥有了哪些自主权?记者从广东各高校了解到,扩大办学自主权之路仍然漫长,但有不少先行者已经尝到了甜头。

汕大 教师年薪制让学术研究不短视

记者从汕头大学了解到,作为自主办学试点单位,汕大进行了一系列大胆的创新,比如推行教师年薪制改革。

长期以来,国内高校普遍实行“学术工分制”。这种制度导致了部分教师在学术上急功近利,从而影响了学校整体学术水平的提升。针对这一现象,汕头大学开始推行教师年薪制改革。该项改革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学术评价系统,淡化数量,一般三年一考核, 改变学术研究短视化和学术评价短期化的倾向。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晋升和退出机制,让考核不合格者退出教师队伍。汕大认为,经过数年的实践,年薪制有效地营造尊重学术自由的环境,提高了师资队伍的教学科研质量,重大科研项目立项获得突破,各级项目立项数和高水平科研成果数量大幅增加。

广外 学术权力回归学术委员会

同为自主办学试点单位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也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和探索。广外构建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坚持学术委员会“海选”制度。据了解,现在广外的学术权力都开始回归学术委员会,学术活动的开展、科研项目与成果绩效的管理,以及科研经费的分配等问题都是学术委员会的事。广外党委书记隋广军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广外今年已经是第二次进行学术委员会的选举了。也曾有人因为没选上委员或没评上职称来找我,让我‘做主’,我说这不对啊,学术权力在学术委员会,我们不能用行政权力干预学术权力。”

同时,广外的“云山学者”计划也为广外吸引了众多学术大腕。广外推行与国际化大学接轨的“全球招聘”方式,在学科带头人与部分管理岗位以“人岗合一”的“特设岗位”招聘海外高层次人才,突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瓶颈。

暨大 新章程规定招生比例自主调节

暨南大学今年10月刚刚发布了新的《暨南大学章程》,成为暨大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章程》界定了清晰的办学自主权,如第五条规定,学校“在招生、学科与专业设置、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财产管理与使用等方面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对学校办学自主权还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学科专业,自主调整或撤销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自主制定学位授予标准,依法授予学位并颁发证书”;“学校根据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自主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招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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