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项目招生简章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积极响应教育部号召,我校作为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经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4年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用于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
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项目招生计划为60人,全部为理科计划。招生计划分布如下:
北京工业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项目招生计划一览表
专业 | 计划数合计 | 河北 | 内蒙古 | 黑龙江 | 吉林 | 新疆 | 青海 |
机械工程 | 7 |
|
|
| 3 | 2 | 2 |
自动化 | 6 | 3 |
|
| 3 |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5 |
|
|
| 2 |
| 3 |
通信工程 | 2 |
|
|
|
|
| 2 |
土木工程 | 3 |
|
|
|
| 3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6 |
|
| 4 | 2 |
|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2 | 2 |
|
|
|
|
|
能源动力类 | 8 | 3 | 3 | 2 |
|
|
|
应用物理学 | 2 |
|
| 2 |
|
|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5 |
|
| 2 |
| 3 |
|
物联网工程 | 6 |
|
|
| 2 | 2 | 2 |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4 |
| 2 |
|
| 2 |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2 |
|
|
|
|
| 2 |
工商管理类 | 2 |
| 2 |
|
|
|
|
合计 | 60 | 8 | 7 | 10 | 12 | 12 | 11 |
我校根据各省相关考生数量及我校生源情况初步确定在各省拟招生人数(详见下表)。
北京工业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项目拟招生人数分配方案
省份 | 县名 | 拟认定数 |
河北 | 行唐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名县、广宗县、阜平县、崇礼县、隆化县、南皮县 | 8 |
内蒙古 | 阿鲁科尔沁旗、奈曼旗、鄂伦春自治旗、卓资县、化德县、察哈尔右翼后旗、科尔沁右翼前旗 | 7 |
黑龙江 | 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饶河县、林甸县、桦川县、抚远县、兰西县、明水县 | 10 |
吉林 | 靖宇县、镇赉县、通榆县、大安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 | 12 |
新疆 | 乌什县、柯坪县、乌恰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于田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尼勒克县、托里县、吉木乃县 | 12 |
青海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源县、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祁连县、海晏县、尖扎县、共和县、玛沁县、称多县、大柴旦行委 | 11 |
注:学校有权根据最终报名考生情况调整以上各省拟招人数。
二、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项目的考生须兼具以下各项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生源所在地为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青海等6个省(自治区)的60个县(详见上表);
3.高中阶段具有在以上县及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
5.勤奋好学、成绩优良、预计高考成绩可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的理科高中应届考生。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中学推荐的方式。中学可按我校分配的推荐名额直接向我校推荐。经中学选拔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推荐资格,按要求并按时完成相应报名手续。
获得我校推荐资格的考生和所在中学,可通过阅读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的相关通知,按要求下载填写打印相关各表(详见附件),经所在中学审核并加盖公章、签字后,在2014年5月20日之前,通过邮政速递(EMS)方式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24,信封上请注明“农村项目”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说明:我校只接收邮政速递(EMS)方式邮寄的材料,邮寄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为了保证本项目的覆盖面,每所中学的推荐名额为1人。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中学要对本校推荐考生的相关信息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四、考生资格认定
我校在中学推荐的基础上,对被推荐考生进行报名材料的审核,确定入选名单。学校有权根据最终报名考生情况调整各省入选人数。入选名单报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者将报教育部备案,再次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我校单独招生资格。
五、报考和录取
1.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在第一志愿为平行志愿的省份,需将我校填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院校。如果当地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参照当地对自主招生的要求填写志愿表;
2.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限从指定的专业中选择填报,填报其它专业将不享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政策;
3.我校录取的单招考生,其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
4.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5.考生录取后与普通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监督机制
1.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我校要求,客观、公正、真实地进行推荐和报名申请。所有推荐材料须属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和中学推荐资格;
2.北京工业大学将按照“严格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在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做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项目的录取工作。
七、附则
1.本实施方案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审批;
2.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1.招生网址:
2.电子信箱:zsb@bjut.edu.cn
3.咨询电话:010-67391609
4.举报电话:010-67392231
5.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24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
附件:北京工业大学推荐报名相关表格.docx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