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我校决定开展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工作,招收来自县及县以下中学的农村户籍学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的报名、材料初审、测试、资格认定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计划招生50人。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14年共有20个专业招收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考生,每个专业不超过5人。具体专业为:
文科(5个):财政学、公共事业管理、国际政治专业国际政治经济学方向、法学、社会工作。
理科(15个):资产评估、财务管理、税收学、保险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经济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工程管理专业项目管理方向、管理科学、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参加农村专项自主选拔的考生每人最多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并说明是否在本科类上述专业内服从调剂。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县及县以下中学(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具有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
(二)报名方式
学生本人申请并经所在中学推荐,每所中学最多可推荐3人。中学应在校园内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标准、遴选程序以及所选拔出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接受各方监督。
(三)报名要求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申请表.doc》:点击下载,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如实填写,中学负责审核盖章;
2.《个人申请书.doc》:点击下载,要求由考生本人手写,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与体会、个性特长、取得成绩及未来学习设想等;
3.获奖及成绩证明材料;
4. 学籍证明(中学出具);
5. 户籍证明(户口卡复印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
6.《诚信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7.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以A4纸标准,按照“申请表-个人申请书-获奖及成绩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户籍证明-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的先后顺序装订(不要另制封面)。
中学负责收齐本校所有报名考生的材料,并填写《中学推荐汇总表.doc》点击下载,于2014年4月22日前以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统一寄至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处),信封上请注明“XXX中学农村专项自主选拔申请”字样,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部分考生参加我校的测试。
考生可于4月30日之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通知公告栏,查看初审结果及测试安排。
(二)现场确认: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请按照测试通知的要求来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三)选拔测试:测试包括笔试(150分)、面试(150分)两个方面,总分300分。笔试含数学、语文、英语等学科内容,面试注重考查考生综合素养和学习能力。
(四)入选资格确定: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测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合格标准提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资格候选名单,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根据测试成绩总分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认定。专业认定如果出现总分相同的,依据以下情况优先认定:①专业志愿顺序②数学、英语、语文单科成绩③体育、艺术特长。候选名单和认定专业需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确定拟获得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名单和入选专业。确定资格考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00人。
(五)名单公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资格名单须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中学须在校内予以公示;同时我校将上报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经省招办审核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寄发《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资格认定证书》。
六、录取办法
(一)收到我校《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资格认定证书》的考生必须按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二)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同科类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为投档线测算值)下30分以内,且不得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身体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三)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考生按照《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资格认定证书》中认定的专业录取。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工作。
(二)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对违规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取消其三年内我校所有特殊类型招生的推荐资格,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严肃处理,对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332(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8223(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处)
邮编:100081
网址:zs.cufe.edu.cn
九、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