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及《江南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录取资格线
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及等级最终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 | 等级 |
69分及以上 | A类 |
63分—68分 | B类 |
二、综合成绩查询
请考生登录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成绩及拟入选资格。
三、填报专业志愿
请拟入选考生(获得A类和B类考生)务必于4月16日前登录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拟入选考生专业志愿采集系统”(http://zs.jiangnan.edu.cn/zzzs/)认真填报专业志愿,每个考生按照系统专业设置填报6个不同专业志愿,若系统专业设置少于6个,请按照系统设置专业最大数填报。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所有信息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将作为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专业录取依据,不得更改。
江苏籍考生请于5月5日-10日登录江苏省高考志愿信息网(http://gkzy.jseea.cn)对本人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进行预确认,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确认,即视为放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其它省份考生请参照各省文件精神执行。
特别提醒: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务必与本次在我校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一致。
四、名单公示
我校将对自主选拔录取拟入选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并及时将考生数据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五、优录政策
(一)录取
A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一批次控制线上,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录取。
B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一批次控制线上,江南大学在该省(市、自治区)模拟投档线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7分内),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即可录取。
(二)专业安排
A类考生:高考成绩加10分(江苏省考生加7分)安排专业,且至少满足其前2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2个不同专业志愿,否则志愿视为服从。
B类考生:高考成绩加5分(江苏省考生加3分)安排专业,且至少满足其前3个专业志愿之一。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不同专业志愿,否则志愿视为服从。
六、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来源: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