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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大学2014农村户籍学生专项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9:10:17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面向县及县以下中学

农村户籍学生专项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重点高校将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为此,我校2014年将通过面向部分地区农村户籍学生专项招生的方式,招收来自于试点区域的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农村户籍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试点面向江西吉安、陕西延安、云南滇西、河北张家口等地方的县及县以下中学招生,考生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同时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数学、英语学科成绩突出,有志于从事对外贸易事业并具有培养潜质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以内。

    三、报名方式

    1、中学校长推荐: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经过中学推荐,每个符合条件的中学最多可向我校推荐两名学生。中学应公示选拔条件、报名办法、遴选程序以及所选拔出的考生信息,并由中学校长对所推荐学生出具推荐信(包含考生个人情况、推荐理由等)。

    2、被推荐的考生须下载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招生学生申请表》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招生中学推荐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必须填写高中阶段相关科目成绩及年级排名,且须经中学主管校长核实信息、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

    3、寄送报名材料:申请表、校长推荐信、考生个人户口页复印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学籍证明(所在学校提供)、学生个人申请陈述(说明申请我校的理由、爱好特长、性格特点、学习能力、入校后的努力方向等方面情况,须由学生本人手写,字数1000字以内)等。

    请考生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于2014年4月1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农村专项招生报名”字样。考生所递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学校将聘请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材料详实并能充分体现培养潜质的考生给予签约入围的资格。

    2、测试方式:学校将根据报考学生的人数确定差异化的测试方式,我校的测试方式拟采用材料审核或综合能力面试的方式,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方式见4月中旬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测试通知。

    3、签约:专家评审组根据测试结果提出入选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五、资格认定

    根据测试成绩确定认定名单,经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者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确定为我校最终认定考生名单,发放“资格认定函”。认定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2倍以内。

    六、报考及录取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采用非平行志愿的省区,考生须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考生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单独设立农村学生专项招生志愿批的省份,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我校。

    2、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应在我校在当地省份公布的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考生高考投档分降至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安排专业时将结合入选考生的特长和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予以考虑。

    3、非平行志愿省份考生应在我校在当地省份公布的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考生若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录取线,考生将在高考投档分数基础上加10分安排相应或相近专业。若考生投档分未达到我校录取线,但达到当地同科类重点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安排专业时将结合入选考生的特长和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予以考虑。

    七、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学校在农村户籍学生专项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农村户籍学生专项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jc@uibe.edu.cn     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的推荐资格。对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考生考试及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中学。

    八、咨询方式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      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九、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招生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招生申请报告.doc

    附件3:招生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财政学、投资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全球营销方向)、人力资源管理、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商务英语、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方向)、行政管理(涉外行政管理方向)、行政管理(涉外经济事务管理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国际商务方向)、保险(风险管理与保险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员工福利与社会保障方向)、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商务汉语方向)、国际政治(经济外交方向)、国际政治(公共外交方向)。 

 

    (来源: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