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我校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县及县以下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学生优先。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三、报名方式及考核办法
1.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将个人户口页复印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籍证明(所在学校提供高中阶段学籍证明)、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复印件、综合素质评价复印件、南开大学自主招生笔试成绩(在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等一并于2014年4月25日前寄至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
2. 考核办法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考生寄送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考生“公能英才选拔计划”自主招生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确定入选名单,入选名单将于5月初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入选标准
南开大学依据“公能英才选拔计划”自主招生笔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认入选名单。入选考生高考时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一本线上,可享受高考总分(含附加分)加40分投档或加5分选专业的优惠政策。录取专业以文学、历史、哲学、经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相关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为主。
已经取得我校普通自主招生资格的且符合“扬帆计划”农村专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根据报名方式中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高考时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一本线上,享受高考总分(含附加分)加40分投档或加5分选专业的优惠政策。录取专业以文学、历史、哲学、经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相关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为主。
五、公示与违规处理
1、我校确认的“扬帆计划”录取人选须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相关媒体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
2、对在我校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23501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七、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八、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23504845
传真: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来源: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