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应是当年参加高考的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中学推荐的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和作文竞赛中获两个以上奖项者。
4.具有创新潜质或学科特长的考生。
二、报名程序:
I、中学直接推荐(江苏、浙江、北京、天津、上海):学生使用我校发放的账号和密码,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中学优秀推荐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上海财经大学优秀推荐生报名表”和亲笔书写的“个人申请报告”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中学统一交回我校招生办公室。网上登录填写信息时间为即日起至2012年12月28日。
II、自荐考生(符合上述2、3、4条件者):
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2年12月25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上海财经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
(2)书面材料提供:统一由A4纸打印(复印)的有关材料,并按照下列顺序在左上角装订,所需材料包括:
① 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须由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
② 高中阶段获得的相关省(市、自治区)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③ 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须由本人亲笔书写,不超过1000字,用A4纸书写)。
(3)书面材料邮寄:请于2012年12月25前(以邮戳日期为准)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所需的申请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433)。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三、测 试:
1.测试内容:数学,英语
2.测试时间:2013年2月23日
3.测试形式:笔试
4.测试地点:上海、北京
5.测试通知:
I、被中学推荐的考生: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文化测试。准考证办理请查阅《2013年上海财经大学优秀推荐生报名卡》上的信息。
II、自荐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已报名的考生于2013年1月12日至2013年2月10日以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网站,获取我校的反馈信息。初审合格的学生可下载准考证及测试通知(过时不下载准考证及测试通知者将被认作自愿放弃测试)。
四、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
根据学科特长基础测试成绩选拔出A、B二档学生。
(1)A档: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应按照各自省市的规定填报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专业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指定专业时加10分参与专业录取;专业第一志愿填报非自主选拔录取指定专业时按原始分(不加分)录取专业。
(2)B档: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后加5分录取。
附:自主选拔录取指定专业
经济学 | 应用统计学 | 金融工程 | 保险精算 |
工商管理类 | 投资学 | 统计学 | 电子商务 |
经济统计学 | 数量经济(中外合作)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咨询电话:021-65904372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地 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邮政编码:2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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