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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2 18:57:49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纲要》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科特点,将在工学、管理学、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的相关专业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招生专业请登录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查看),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占我校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

   二、选拔方式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的选拔方式分为以下两类:

  (一)英才计划

   我校选择部分中学开展面试试点,试点中学名单由我校根据各中学近年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的数量、质量及在校综合表现确定(由我校通知中学),报名网址:http://zsb.hit.edu.cn。

   对试点中学推荐的学生,我校派专家组前往中学面试, 根据学生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以及面试情况认定,面试合格者免于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等9所大学组成的卓越大学联盟共同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笔试。

  (二)卓越计划

   考生参加哈尔滨工业大学等9所大学组成的“卓越大学联盟”共同组织的自主选拔录取笔试,我校主要依据考生笔试成绩,并参考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学科特长情况确定“卓越计划”入选考生,不再进行面试。
 
   三、选拔对象

   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科学兴趣和奉献精神,能够弘扬光大哈工大文化传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四、选拔程序

  (一)英才计划的选拔程序

   英才计划的选拔程序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英才计划”实施办法》。

  (二)卓越计划的选拔程序

   卓越计划的选拔程序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卓越计划”实施办法》。

   五、录取办法

  (一)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为第一志愿。在高考录取中享有降分录取(3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或加分选择专业(20分以内)的优惠政策(以协议书为准)。

  (二)在我校测试中表现突出的入选考生,在进入我校“英才学院”和选择专业上享有更为优惠的政策(以协议书为准)。英才学院包括英才班(本硕博连读,并有机会赴世界著名高校留学)和本硕连读班。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  传真:(0451)86417835

   网址:http://zsb.hit.edu.cn     电子信箱: hitzsb@hit.edu.cn

   七、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451)86413389。

   八、其它事项

  (一)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须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二)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与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签订协议书。

  (三)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须登录哈工大招生办网站(http://zsb.hit.edu.cn)打印协议书,并按规定时间寄回我校,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九、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十、本简章需教育部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