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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时间:2017-09-22 18:57:41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为积极探索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3年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其中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不超过免费师范生计划总数的10%。坚持“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报名类别及条件

  具备201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类别条件之一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普通类:

(1)具有创新潜质学生: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具有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

(2)学科特长突出学生:①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或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三等奖以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优胜奖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一等奖以上的学生;②在某一学科有突出特长,可提供作品或证书证明的学生。

2、免费师范类:热爱师范教育,热爱教师岗位,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在演讲、书法(毛笔字、钢笔字或粉笔字)、普通话等方面具有特长,并志愿报考我校免费师范类专业的学生。

3、农科类:热爱农科类专业,有扎实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基础,对农业有一定了解和兴趣,有志于从事农业科学研究、农业教育、农业管理、现代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并志愿报考我校农科类专业的考生。

三、选拔程序

1、报名

  我校自主选拔报名采取中学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原则。我校网上报名从即日开始,所有考生必须登录“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注册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直接打印《西南大学2013年本科生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申请表粘贴1吋彩色免冠照片,由所在中学加盖照片骑缝章)。由学生所在中学如实登记学生成绩并签署推荐意见后,附高中成绩册复印件、有效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整理成册,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一并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00715)。

  我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邮寄材料寄达状况。

2、材料审查

  我校对所有报名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筛选,择优确定参加测试的学生名单,于2013年1月2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参加测试学生名单,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3、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13年2月下旬或3月上旬

  测试地点:西南大学、山东省泰安一中、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四川省绵阳中学、贵州省贵阳一中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校外考点设置情况在公布参加测试学生名单时一并公布。

(2)测试内容和方式:

  根据考生报名类别,我校组织专家组,对测试考生进行分类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

  测试分综合素质面试和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包括命题陈述、无领导小组讨论、回答提问、心理测试、才艺特长展示(加试)等环节;笔试(一科)着重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4、入选名单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的总分排序,按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200%比例划定入选合格线,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入选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报送学生所在中学,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报送教育部备案。

四、录取办法

  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省级招办公示合格的考生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入选考生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自主选拔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办法以学生所在省招办公布为准)。我校在考生高考成绩上加20分后,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确保录取;若加分后仍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不予录取。

  以“免费师范类”报名考试并入选的考生,只能填报我校免费师范专业;以“农科类”报名考试并入选的考生,只能填报我校农科类专业。

  报考我校的入选考生须将高考成绩通知单及填报我校的高考志愿表于2013年6月30日前传真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以便我校准备相关录取资料。未按时传真相关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

  传真:023-68250942,68367775

  监督电话:023-68252504,68252551

  网址:http://bkzsw.swu.edu.cn

七、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