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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卓越计划”实施办法

时间:2017-09-22 18:57:40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一、选拔对象

   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科学兴趣和奉献精神,能够弘扬光大哈工大文化传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二、报名

   2013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卓越计划”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申请方式分为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考生可在“卓越大学联盟”的9所高校中,选报含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内的2所高校。

   中学推荐是指中学按照我校分配的校荐名额推荐考生,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考生将分配1个校荐码,须在第一志愿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未获得中学推荐资格的考生可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考我校。

   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5日0:00至2012年12月28日24:00,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网址: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 ),点击“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填写报名资料,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填写完毕后提交。

   2、邮寄材料:将网上正式提交的申请表用A4纸打印出来,由中学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盖章。将申请表、个人自述(须考生本人手写)、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表中所列5次考试成绩的原始成绩单(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等材料装订成册。将以上材料于2013年1月8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寄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特别提醒,如果考生同时申请2所院校,请将申请表打印两份,分别寄送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院校进行初审)。

   三、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由我校专家组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资格。考生可于2013年1月12日登录“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查询初审是否合格。

   2、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初审合格考生于2013年1月12日至2013年1月20日,通过报名网站支付报名考试费人民币200元/人,待报名网站确认考生付费后,考生可于2013年2月24日至3月1日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3、测试

   测试时间:2013年3月2日

   理科考生测试科目:学科基础测试一(涵盖数学和物理知识)

   文科考生测试科目:学科基础测试二(涵盖数学和语文知识)

   测试地点:为方便考生,测试将在全国大部分省会城市和主要城市设置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测试地点。

   4、成绩查询

   考生于2013年3月23日左右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具体时间请查看报名系统通知)。

   四、录取办法

   我校主要依据考生笔试成绩,并参考高中阶段学业成绩、学科特长情况确定“卓越计划”入选考生,不再进行面试。

   1、入选考生仍须参加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为第一志愿。在高考录取中享有降分录取(3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或加分选择专业(20分以内)的优惠政策(以协议书为准)。

   2、在我校测试中表现突出的入选考生,在进入我校“英才学院”和选择专业上享有更为优惠的政策(以协议书为准)。英才学院包括英才班(本硕博连读,并有机会赴世界著名高校留学)和本硕连读班。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  传真:(0451)86417835

   网址:http://zsb.hit.edu.cn     电子信箱: hitzsb@hit.edu.cn

   六、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451)86413389。

   七、其它事项

   1、“卓越计划”入选考生名单须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与入选考生签订协议书。

   3、“卓越计划”入选考生须登录哈工大招生办网站(http://zsb.hit.edu.cn)打印协议书,并按规定时间寄回我校。

   八、本实施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