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体现国家重点大学对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应有的责任,报答西迁办学地人民对浙江大学的深情厚意,浙江大学经过两年试行“西迁之路学子计划”,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12年适当扩大“西迁之路学子计划”的自主选拔招生规模,试点中学增加到七所,计划招生15-20人。
一、推荐条件
1.品格优秀,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强,并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参加中学为浙江严州中学、浙江龙泉一中、江西泰和中学、江西吉安市白鹭洲中学、广西宜州中学、贵州遵义县第一中学、贵州湄潭求是高级中学等七所中学,每所学校推荐6人。
二、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报名环节:推荐中学的学生通过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http://zdzsc.zju.edu.cn)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打印后交给中学。
时间:2011年12月12日-12月20日
2、中学推荐:各中学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向浙江大学推荐综合素质优秀的高中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和基本材料必须在中学显著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以上,并确认无异议后,通过EMS邮件或传真的方式提交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时间:2011年12月21日-12月31日
3、面试考核:浙江大学组织专家组面试学生。
时间:2012年3月上旬
4、录取办法:
根据面试结果,结合推荐学生中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确定自主生名单。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寄发自主生资格确认函。自主生优惠分值最高可达40分。
时间:4月上旬
三、报名材料
1.学生准备材料:
a.《浙江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b.《我的成长之路》,字数不超过1500字。必须由本人撰写并手书。
c.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d.任课老师或班主任推荐信一份。
2.学校提供材料:
a.由中学校长在推荐学生的《浙江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申请表》上填写推荐理由并加盖公章。
b.所有推荐学生的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四、其他
1、为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专家教授、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选拔结果由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推荐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主生认定资格,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教学厅[2011]10号文件规定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本方案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五、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大主页:http://www.zju.edu.cn
一、推荐条件
1.品格优秀,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强,并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参加中学为浙江严州中学、浙江龙泉一中、江西泰和中学、江西吉安市白鹭洲中学、广西宜州中学、贵州遵义县第一中学、贵州湄潭求是高级中学等七所中学,每所学校推荐6人。
二、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报名环节:推荐中学的学生通过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http://zdzsc.zju.edu.cn)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打印后交给中学。
时间:2011年12月12日-12月20日
2、中学推荐:各中学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向浙江大学推荐综合素质优秀的高中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和基本材料必须在中学显著位置公示10个工作日以上,并确认无异议后,通过EMS邮件或传真的方式提交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时间:2011年12月21日-12月31日
3、面试考核:浙江大学组织专家组面试学生。
时间:2012年3月上旬
4、录取办法:
根据面试结果,结合推荐学生中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确定自主生名单。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寄发自主生资格确认函。自主生优惠分值最高可达40分。
时间:4月上旬
三、报名材料
1.学生准备材料:
a.《浙江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b.《我的成长之路》,字数不超过1500字。必须由本人撰写并手书。
c.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d.任课老师或班主任推荐信一份。
2.学校提供材料:
a.由中学校长在推荐学生的《浙江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申请表》上填写推荐理由并加盖公章。
b.所有推荐学生的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四、其他
1、为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专家教授、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选拔结果由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推荐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主生认定资格,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教学厅[2011]10号文件规定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本方案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五、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大主页:http://www.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