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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0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公布

时间:2017-09-22 18:13:43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公布《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艺术类专业市统考将于明年1月中下旬举行。2009年12月27日9:00至16:00,“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及东方网将开展艺术类招生网上咨询。

  本市艺术类市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表演类、编导类四个类别的考试。已在网上报名参加市统考的考生须再于2010年1月2日至3日9:00至15:30,到考生本人在网上选定或指定的试区(其中音乐类市统考指定在上海音乐学院进行确认,编导类市统考指定在上海大学进行确认,表演类市统考指定在上海戏剧学院进行确认)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并缴费。

  市统考将于下月开考。编导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16日,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17日,音乐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23日、24日,表演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30日、31日。

  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每门满分150分)。

  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器乐、声乐、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每门满分100分)。

  表演类专业考试科目: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表演满分200分,其他每门满分100分)。

  编导类专业考试科目: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每门满分100分)。

  根据教育部的新规定,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外,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系科)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上海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比2009年提高了5%。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仍是不低于本市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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