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黑龙江省艺术类单独考试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1.美术学院单独考试专业:
专业方向 计划 专业考试科目 绘画(书法) 30 1.楷书默写 30分 2.隶书临摹 30分 3.书法创作(楷书外另选一体)40分 美术学(综合艺术(师范类)) 40 1.基础素描 40分 2.色彩写生 40分 3.音乐特长展示 20分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造型设计) 30 1.服装设计 20分 2.形体展示 50分 3.才艺展示 30分 绘画(雕塑) 20 1.素描头像 40分 2.泥塑头像 30分 3.雕塑造型(手绘) 30分 绘画(雕塑(冰雪方向)) 20 1. 素描头像 40分 2. 泥塑头像 30分 3. 冰雪艺术造型(手绘) 30分
2、传媒学院单独考试专业
专业方向 计划 专业考试科目 动画(游戏制作艺术) 80 1.设计素描 40分 2.速 写 10分 3.命题创作 50分 动画(摄影) 60 1.设计素描 40分 2.速 写 20分 3.摄影理论知识 40分
3、音乐学院单独考试专业
专业方向 计划 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学(综合艺术(师范类)) 40 1.声乐 40分 2.器乐 40分 3.绘画基础(素描) 20分 音乐学(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师范类)) 30 1.面试(模唱、节奏模仿等) 20分 2.传承技艺表演(少数民族考生:本民族语言声乐演唱、民族器乐、民族舞蹈、民族说唱等民族艺术(任选其二,每项40分);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表演) 80分 表演(戏剧表演) 30 1.朗诵与命题朗诵 40分 2.命题小品 30分 3.演唱与形体 30分 表演(戏剧编导) 30 1.命题编讲故事 30分 2.作品分析 40分 3.命题小品 30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6 1.音乐基本素质测试(乐理、听音、视唱)20分 2.专业主科(和声、钢琴曲写作、歌曲写作) 60分 3.专业面试(乐器演奏、专业知识考察等)20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制作) 15 1.音乐基本素质测试(乐理、听音、视唱 20分 2.专业主科(和声、旋律写作、电子音乐制作基本原理) 60分 3.专业面试(乐器演奏、专业知识考察等)20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合唱与指挥) 50 1.音乐基本素质测试(乐理、听音、视唱)20分 2.指挥 50分 3.专业面试(声乐演唱、专业知识考察等)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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