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文理,批次简化,专业平行……3月14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作为我省新高考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正式出台。
取消文理科,部分计划不分省
根据我省高考改革实施意见规定,2017年起取消文理分科,艺术类来源计划亦与此相适应,不分艺术文理编制及公布,录取时不分文理投档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部分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艺术类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不分省计划高校按招生章程公布的规则以及报考生源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余的艺术类本科、高职高专(以下简称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来源计划。
选考科目,须符合高校要求
考试由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组成。
专业考试两形式专业考试包括省统考和校考两种形式。我省实行省统考的专业分8类: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摄制类。需使用我省专业省统考成绩的院校专业可参照《2017年浙江省艺术类各统考类别对应专业参考目录》确定专业类别。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及所有高校的专科专业(教育部批准的除外),均须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
专业校考招生高校须于4月10日前通过“艺术辅助管理平台” 报送专业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到我省备案。
参加美术类专业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含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个及以上科目)的考生,均须先参加美术类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高校要求专业省统考合格的,须在报考简章中明确。
文化考试满分750分
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满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为选考科目,由考生结合报考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自主选择三门,各科满分为100分。
批次和志愿填报简化
新高考艺术类第一批实行传统志愿。该批为所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专业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设院校志愿2个,每个院校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院校在对专业服从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时,须先审核考生选考科目是否符合要求。
艺术类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该批为除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和已列入艺术第一批录取外的所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专科专业。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
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安排在相应批次提前进行。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为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所有艺术类考生均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志愿填报手续,否则均不予录取。
1:1投档,7月上旬录取
第一批:按高校拟录名单投档
艺术第一批中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部分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分数线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其他高校专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按不低于普通类第二段线的65%确定。此外,高校在录取中如对文化分数线有要求的可分别参照我省普通类相应分段线。
招生时,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艺术辅助管理平台”向高校提供考生信息,高校根据考生信息按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分省计划的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1:1投档;不分省计划的高校按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投档。
第二批:分类分段专业平行投档
分段办法
共分两段。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各类别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确定。第二段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计划,经学校申请,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投档办法
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
考生综合分位次分类别按综合分成绩确定。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综合分计算
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7.5×20%。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