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校继续招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中学生进入我校学习,为了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确立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请保送生的条件
2007年我校招收保送生工作仍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04]6号)执行,详见附件。
二、保送生申请程序
1.推荐方式: 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⑴《2007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保送生申请表》;
⑵《2007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保送生推荐表》(加盖公章);
⑶主要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⑷近期彩色全身照片一张。
以上表格可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下载或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索取,复印有效。
2.时间要求:保送生申请材料请于2007年1月20日前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为保证及时收到来信,请在信封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
三、保送生录取办法
1.申请材料提交后,我校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
2.保送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录取测试,具体测试日程安排以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测试通知为准。
3.我办将结合学生测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提出保送生预录取建议,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预录取名单。
4.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如体检、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办理相关保送生录取手续。
四、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保送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保送生资格和中学的推荐资格。
五、本实施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本方案与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9-88202335,88203335
传真:029-88202335
E-mail:zhaoban@mail.xidian.edu.cn
校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邮编:71007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