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7年继续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中学生中选拔保送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凡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以报考: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或具有突出特长或外语方面具有培养潜质的保送预备人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外语保送生招生范围为具有外语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主要包括:重庆外国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天津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长春外语学校、厦门外语学校、深圳外语学校等外语学校。
二. 选拔办法:
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报名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外语保送生:
1、招生专业:英语、日语
2、报名方式:由学校推荐或自荐、学校认可,考前在我校招生人员抵达后完成报名手续(同时完善网上报名手续)。届时考生还需提供:自荐书(本人手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以及两名教师的推荐信、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交给我校招生老师)
3、考试安排:我校派考核组到各外语学校组织考试工作。
招生专业:英语、日语
考试方式:笔试、面试(主要为外语相关内容)
考试时间:2006年12月-2007年3月(具体时间由考生所在学校通知。)
4、招生计划:50名(其中英语30名,日语20名)。我校实行统一划定最低资格线,根据达到资格线上的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各学校的录取人数。学生进校后,可在完成本专业学习的基础上辅修或选修非外语类的第二专业,毕业时可获得双学位
非外语保送生:
1、招生计划:100名,招生专业:全校本科专业(艺术体育类专业以及英语、日语专业需参加专业考试)
2、网上报名: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保送生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在网上报名,从公布之日起到2006年12月31日止。学生登陆“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在线(202.202.4.174/bmxt/zkaoindex.asp),进入保送生报名系统页面,按系统要求完成报名工作,并用A4纸打印申请表。
3、提交材料:包括:
A、重庆大学2007年保送生申请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B、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C、自荐书(本人手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以及两名教师的推荐信
D、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学校(确保资料在一周内抵达学校) 邮寄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030 (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报名截至时间:12月31日,有效时间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4、资格审查:学校成立保送生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保送生选拔工作。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学生名单于2007年1月25日在本网站公布。
5、考试安排:初审合格的学生于2007年3月初(考试时间于一月底在网上通知)参加综合考试和面试(与我校自主招生考试一并进行)。
考试内容:先笔试,笔试合格者再面试,最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保送生拟录对象。 笔试:时间3小时 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左右
理科:涵盖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等相关知识
文科:涵盖英语、数学、历史、时事等相关知识
凡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在面试后加试徒手画,考试和徒手画均合格者将成为上述三个专业的拟录人选。
三、结果公示:
凡被我校确定为保送生拟录对象者,我校将上报教育部及其所在省(市)招办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者,将成为我校2007年保送生招生对象。
四、录取:
经我校考核合格的保送生,公示无异议,学校将根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填报有专业要求的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录取)。在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初发出)。
五、优惠条件:
1、可获得新生奖学金
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中,获得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一等奖的保送生可获得新生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 生。获得全国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三等奖、全国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以及外语保送生的前2名(专业录取总数不低于10名)可获得新生奖学金二等奖:2000元/ 生。
2、可直接进入理工综合试验班学习
在理科(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软件工程等专业因培养要求差异较大,不参加选拔)新生中选拔成绩优秀的新生进入理工综合试验班,在全面培养的基础上着重加强数、理、化、外语、计算机等基础课程(一二年级集中学习,三、四年级回到原专业学习),在培养过程中实行淘汰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直接本硕连读。凡被我校录取的非外语(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软件工程等四个专业的保送生除外)保送生均可进入。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参与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2、接受社会监督。
3、自荐或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七、本办法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实施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