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具有特殊才能或综合素质突出并对中医药学科有极大兴趣的优秀人才提供入学机会,我校2007年按照教育部有关自主招生规定,在2006年基础上稳步扩大自主招生的规模,在以高考成绩为基础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我校特色的自主选拔工作。
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 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或者同时获得两个(含两个)学科以上省级赛区三等奖者;
2.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3. 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者;
4. 在文学、艺术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
5. 中医药名家子弟且对中医药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在中医药学科方面有独特见解与领悟能力者。(后附对中医药名家子弟确认的细则)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二. 招生程序
1. 申请程序
学校采取个人自荐与中学推荐相结合的申请方式。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① 个人如实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及个人自荐书。
② 备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所在中学如实填写《北京中医药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推荐表》(将此表填好后单独放入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处骑缝加盖学校公章)。
④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并寄至: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1号,(邮编:100029),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字样。
⑤ 截止日期(以寄件日邮戳为准):2007年2月25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注:《北京中医药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北京中医药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推荐表》及个人自荐书均从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网上下载。
2. 选拔程序
①资格初审:由学校专家评审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工作。3月10日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②复试:学校以综合能力测试(数学、英语)为主(含面试)。
③自主招生资格认定:认定资格数量控制在参加复试考生的70%左右。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确定具备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并进行上报和网上公示。
3. 录取办法
①录取人数:占2007年本科招生计划的5%-10%。
②取得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
③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市)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重点线),且身体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学校审查、录取。
三.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10-64287504
3.自荐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 报名及测试具体安排
1. 报名截止时间: 2月25日
2. 复试时间:3月下旬(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
3. 确定资格:4月15日在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布
4. 招生办公室网址:www.bucm.edu.cn 进入 招生培训本专科生网页
五. 本办法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2007年教育部有关自主招生规定为准)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