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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08年优秀推荐生选拔实施方案

时间:2017-09-22 17:57:50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华东理工大学为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国56所学校并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施自主招生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

  华东理工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相配套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成为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

  为了选拔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或有特色和专长的中学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招生“阳光工程”,特制定“华东理工大学2008年优秀推荐生选拔实施方案”。

  一、上海地区优秀推荐生选拔

  1、选拔条件

  在高中阶段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2008年上海市“东华-上海化工区杯”高中学生化学竞赛获奖者。

  ②原则上就读于重点高中,学习成绩位于年级排名前30%者。

  ③某学科有专长,或在市以上竞赛中获奖者。

  2、选拔方式

  1)2008年上海市“东华-上海化工区杯”高中学生化学竞赛获奖者,直接确认为我校优秀推荐生。

  2)文科优秀推荐生:中学根据我校确定的推荐名额直接向我校推荐(我校不组织文化测试)。

  3)理科优秀推荐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优秀推荐生选拔文化测试,科目为数学、外语、物理或化学(三门),通过测试者,确认为我校优秀推荐生。

  中学根据我校发放的推荐名额和选拔条件,确定参加测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及时上网报名(不上网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与确认:2007年12月7日~12月20日登陆我校招生主页(http://zsb.ecust.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并打印“华东理工大学2008年上海优秀推荐生选拔申请表(理科)”,经所在中学确认、盖章后寄回我校(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25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领取准考证:2007年12月28日到我校领取。

  参加测试的学生需交报名考试费100元(领取准考证时交纳),一寸照片2张(含报名表)。

  测试时间:2008年1月19日(暂定)(各位考生可在2008年1月10日登陆我校招生主页查阅考试安排)。

  根据选拔测试成绩、德智体综合平衡,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我校优秀理科推荐生名单。

  3、招生政策

  文科优秀推荐生加分为10分。

  理科优秀推荐生根据测试成绩加分,分为15分、10分、5分三档。

  在2008年上海市“东华-上海化工区杯”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5分、10分、5分。

  以上优秀推荐生须在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一个星期内登陆我校招生主页(http://zsb.ecust.edu.cn/)点击“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放弃推荐生资格。

  优秀推荐生高考时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①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调档线以内者,按加分后的成绩参与专业录取;②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不含100%)调档线以下、学校调档线以上者,只要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考成绩予以录取,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

  二、其他地区优秀推荐生选拔

  1.选拔条件

  在高中阶段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就读于重点高中,学习成绩位于年级排名前15%者。

  ②某学科有专长,或在省市竞赛中获奖者。

  2.招生政策

  优秀推荐生高考时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①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调档线以内者,加10分后参与专业录取;②高考成绩在我校招生计划的100%(不含100%)调档线以下、学校调档线以上者,只要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考成绩予以录取,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

  3.优秀推荐生申请表由我校直接发放到有关中学并登记备案,自行复印一律无效。

  4.优秀推荐生申请表须在高考填报志愿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寄回我校,逾期无效。

  三、监督与实施

  本科优秀推荐生选拔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校招生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招生主页:http://zsb.ecust.edu.cn/

  五、本方案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