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已有包括江苏、北京、安徽、上海、重庆等20余省份相继公布了2017年高考报名时间,其中,多数省份集中于11月份。这些省份有哪些高招政策值得关注?
多地明确随迁子女报名标准
随着各地相继公布高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也随之揭晓。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门槛,各地也明确了相关标准。记者梳理发现,江苏、黑龙江、辽宁等多个省份均针对学生学籍以及父母合法职业、稳定住所(租赁)做出规定。
江苏省规定,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5)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诸如,黑龙江规定,非本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本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本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本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辽宁也规定,在省内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该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父母在该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此外,陕西还对随迁子女父母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提出要求。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除具备基本条件外,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应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并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相较其他省份,北京的规定更为严格。根据《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不过,也有一些省份的随迁子女报考政策较为宽松。譬如,甘肃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甘肃省高中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可在甘肃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北京重庆等地调整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报名的同时,一些考生也着手申报照顾性加分。不过,照顾性加分项目缩减成趋势。
2014年底,教育部等五部门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此后,大多数省份也都有针对高考加分政策的相关规定。
2017年,一些地方的高考照顾性加分项目也将继续缩减。在北京,明年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有所收紧。根据《2016年北京市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不过,从2017年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
在山东,同样也调整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根据报道,从2017年起,山东取消“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项目。
江苏省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此外,重庆的高考加分项目也有所调整。重庆规定,到2017年,取消农村独生女、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顾政策。
不过,多数省份的高考加分项目基本不变,仍和去年一致。诸如,少数民族、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等将继续获得照顾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