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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自主招生: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选拔程序

时间:2017-09-22 18:36:09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1、初审: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我校将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考生提交的材料、各类别报名情况、生源区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初审合格人选。2016年4月30日起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请初审合格者于2016年5月10日关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公布的“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了解考试相关安排,并在网上进行考试确认。

2、测评: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评,测评包括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450分)

(1)笔试:

理工一类(A组)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理工二类(B组)笔试内容为数学、化学。每类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2)面试:

面试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每个考场有3位(含)以上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专家和考生均在考前随机确定考场,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无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3)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是专家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荣誉称号、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个人陈述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评定。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为50分。

3、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1)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依据A组和B组考生综合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候选名单和优惠档次,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请考生自行上网查询考试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高考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入选考生须在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前两个高考专业志愿中的非认定专业在录取中不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非认定专业须达到我校相应普通类专业录取分数方可录取到非认定专业。

(3)入选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且高考志愿填报后,请务必于2016年6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写并及时传真回我办。(请关注2016年6月下旬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的“2016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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