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材料。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者,专利的发明人(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的除外);
(3)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者”奖项者;
(4)对我校某类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学科特长,或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并能提供相关材料者。
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个人可实名推荐考生,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培养潜质。推荐人或推荐单位对其 所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由中学校长推荐的材料需校长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社会团体推荐的材料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 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推荐人需将证明材料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