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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时间:2017-09-23 16:47:01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1.中学推荐

  我校将根据近年来各中学被我校录取的学生数量和质量等情况,有选择地向我校“优质生源基地”省份(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的部分重点中学和我校“教师教育创新东北实验区”的部分中学投放相应的推荐名额(校荐码将以公函形式发至相关中学,对于各中学的分校将不予认可)。各中学按名额向我校推荐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异,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前30%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学生自荐

  我校将面向除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4个省份之外的全国其它省份的中学,择优选择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前10%,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行自荐:

  (1)高中阶段在国家规定的中学生学科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3)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或者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

  申请保送的考生须为符合教育部保送生资格要求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其中外语类保送生限报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日语、俄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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