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申请条件
凡具有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荣誉称号者;
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创造发明奖或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外观设计专利和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者除外);
4、部分省级重点中学、示范高中(中学范围由我校选定,且对于各中学的分校不予认可)综合素质及学习成绩优秀者(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平均排名位于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20%)。
报名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中学推荐资格和名额以收到我校推荐说明函和验证码数量为准,被推荐学生必须在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时第一志愿申请我校。我校“优秀生源基地”中学在名额分配上将享受优惠政策。
个人自荐名额不限。根据报名条件前3项报名的考生,不受中学范围的限制。
在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的招生按《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在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试点的实施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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