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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初审名单公示

时间:2021-05-27 18:41:33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5号)精神和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说明如下:

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初审名单

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初审名单.pdf
文件类型: .pdf 9775c05b8abfa614d8c22c123673e0e2.pdf (828.93 KB)

1.公示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6月4日,初审通过考生名单见附件(按报名号排序)。5月25日上午10点后,考生可以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查询初审结果和初审分情况。

2.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于6月5日前,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完成面试网上确认。具体点击“志愿管理-查看详情-确认考试”。当面试时间与其他学校有重合时只允许考生确认1所学校参加考核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3.南京林业大学拟定于6月13日进行面试考核,初审通过且已完成面试网上确认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中学公章的“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申请表”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于6月13日上午至南京林业大学办理面试报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须留意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招生网通知(https://zsb.njfu.edu.cn/)。

4.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对于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联系方式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林业大学反映。

咨询电话:025-85427320(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25-85428753(纪检监察机构)

电子邮箱:zsb@n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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