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现对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准予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25日至5月1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联系。
如教育部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5-83235974、83235971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现对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准予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25日至5月1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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