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名单公示,报考专业初审结果为: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300人、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150人、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150人、护理学400人。
浙大城市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确定。各报考专业初审结果如下:
专业 |
普通考生通过人数 |
最低学考折算分 |
特长生通过人数 |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
300 |
83 |
18 |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150 |
72 |
3 |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150 |
70 |
4 |
护理学 |
400 |
79 |
8 |
详细名单见附件(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个人报考状态)。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招生电话:0571-88018551。
通过初审的考生后续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缴费
《2021年浙大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缴费方法》
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本系统个人缴费状态将在3月30日更新,届时可查询。
二、准考证打印
日期:4月2日起
温馨提醒:
1.登陆报名系统,依次点击“报考进程——准考证”,打印即可。
2.如直接打印有困难,可将准考证截图打印,文字清晰可见即可。
三、综合素质测试
对象:所有通过初审的考生
地点:浙大城市学院 北校区
时间安排见下表:
专业 |
测试日期 |
报到时间 |
预计结束时间 |
护理学 |
4月11日 (周日) |
7:00-8:00 |
11:30 |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
11:20-12:20 |
17:30 |
|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凭浙江省健康码(绿码)准时到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温馨提醒:
1.逾时未报到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个人具体报到教室、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疫情如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国家省市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请及时关注。
四、特长生附加测试
时间:4月10日(周六) 12:30-13:00考生报到
集合地点:北校区 文科一号楼120教室
温馨提醒:
通过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艺术或体育特长条件的考生,须持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