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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需要什么条件?

时间:2020-08-27 14:55:59  来源:  作者:  阅读数:

 研究2020年招生政策发现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主要集中在六个大类,本文归纳相关条件,供家长和考生参考。

第一类:综合成绩优秀

综合成绩优秀是报考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前提条件,无论是传统的6:3:1模式,还是今年部分高校调整的85:15和7:3模式,考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不低于60%。

报考具体条件上的表现一是高考成绩的要求,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另一方面就是重点高校对考生平时成绩的要求,如北京外国语大学2020年要求“高三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10%以内,并且语文和外语成绩均在同科类排名的前5%以内”。

第二类:学考成绩合格

2020年高校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不一,最低要求为学考合格,部分高校单独设限如:

南京大学2020年要求江苏考生两门选修科目等级最低为AA;

中山大学2020年要求广东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AAB及以上。

第三类:有竞赛奖项

2020年综合评价报考时,部分高校在满足成绩的要求的基础上,如果考生具备竞赛类奖项,认可学考成绩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具体认可奖项为:

1、理科五大学科竞赛:多数高校认可五大学科竞赛省三及以上等级奖项,部分院校还认可省级初赛奖项。

2、英语类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外研社杯外语素养大赛、21世纪杯英语演讲比赛等竞赛获奖等。

3、作文类竞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等全国性作文比赛获奖等。

4、科创类奖项: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青少年电子信息智能创新大赛等竞赛获奖等。

5、其他类:部分高校认可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等。

第四类:思想品德类

高校综合评价认可在思想品德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报考,主要集中在江苏和浙江省属高校要求。

主要表现为: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者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

第五类:艺术、体育类

高校综合评价对艺术、体育类要求集中体现在浙江省属高校认可浙江考生的特长奖项。

典型如浙江海洋大学招生条件

艺术特长类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音乐舞蹈类(声乐、器乐、舞蹈)和美术类(书法、绘画、摄影、设计)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

体育特长类(限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中学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个人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为前3名)或二等奖及以上;或中学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个人项目前8名(集体项目为前6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第六类:具备一定外语水平

中外合作高校的外语教学特点,会在招生时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或进行相关测试。

如2020年西交利物浦大学要求报考的江苏考生具有优异的英语语言综合应用能力;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校测要进行外语测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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