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通知中说明,各校需于5月10日前公布招生简章。
具体说明如下:
试点高校须将招生简章报主管单位审核备案后,于5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
试点高校还应根据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的要求,在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和招生计划中,对以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提出明确要求。
省属试点高校(除昆山杜克大学外)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优秀邦提醒:按照往年惯例,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后, 不久后各校将陆续发布招生简章。我们持续更新更新消息,请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