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出台了《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素质综合评价办法》,并将在2018年秋季入学高中新生中实施。据了解,综合素质评价主要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考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表也将同高考分数一起成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
据了解,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新高一学生开始,每个学生都将会有自己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档案,不靠简单的ABCD来分级打等,而是通过多方面全方位立体化的写实描述,真实记录每个学生在高中阶段的表现,充分展现学生的优势特长和全面能力,也更便于高校招生时择优录用。在专业调剂环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也将成为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包括:
思想品德
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
学业水平
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态度、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身心健康
考察学生的生活方式、运动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
艺术素养
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书法、摄影等方面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社会实践
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发明创新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