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北京大学、中南大学组织全国相关机构和学校,编写了《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指南》指出,高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综合研判,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确定返校日程,精准安排教职员工和学生分期分批(建议分日分时段)有序返校。
对于各级各类学校何时能开学,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登峰此前在接受中国教育部采访时表示,开学时间需科学研判,从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来看,原则上继续推迟开学,这是一个大的原则。
王登峰说,教育部近期对开学作出了一个原则性要求,需要符合三个条件再考虑开学。即疫情基本得到控制;社会家长都认为、或者绝大多数同意说现在开学是安全的;开学以后必要的防控物资和条件都是到位的。
目前各地高校开学返校日期还未确定,公开报道显示,山西省近日明确,高校本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开学,参照高三年级的做法,按照4月初开学进行准备。
《指南》明确,对返校师生实施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依据流行病学史和健康状况,确定批准返校师生名单。
《指南》明确学生分为7类情况返校:
目前仍留在湖北的师生,继续留在原地,暂缓返校,具体返校安排视当地政府的疫情公告和防控指引再定。
假期曾在湖北停留或途经湖北,已从湖北返乡者,或近期接待过湖北等疫区来访亲友的,须完成14天的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监测体温,不与他人发生无保护接触。14天内未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经学校严格审批后可返校;期间如出现异常症状,到当地医院就诊,如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待疾病痊愈后将返校申请报学校审批,经批准后再返校。
假期曾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须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完成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监测体温,不与外人发生无保护接触。14天内未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提供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经学校严格审批后返校;期间如出现异常症状,到当地医院就诊,并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待疾病痊愈后报学校审批,经批准后再返校。
目前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暂缓返校;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出现前述症状时也应暂缓返校。这两种情况均须到当地医院就诊,并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待疾病痊愈后报学校审批,经批准后再返校。
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者,暂缓返校,待疾病痊愈(或排除疑似)后居家隔离一段时间(至少14天),提供医学证明后经专业人员评估,再由学校严格审批后返校。
假期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无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经批准后方可返校。
假期未在湖北等疫情高发区停留或途经,且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无症状感染者,无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经批准后可按时返校。
《指南》明确,学生返校后,有以下4类特征之一的人员需进行学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就诊后暂时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但未明确诊断,未能安排至高校所在地政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者。
返校前14天内曾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目前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未安排至高校所在地政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者。
返校前14天内曾途经疫情高发区(如湖北)或在重点关注城市(随政府发布的重点防控地区的变化而调整)停留者,目前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经学校审批同意返回者。
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医学观察者(如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学生,有过潜在的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风险)。
《指南》指出,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确定暂缓返校和经批准返校后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有条件的高校可按照相关要求自行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不具备条件的须联系当地政府协助解决,无法设置学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的高校应考虑暂缓开学。
《指南》要求,学生返校后,要进行严格的日常管理。坚持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晚点名制度,精准掌握学生动态,还要掌握留学生出入境信息。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不得出校,确有必要的,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出行方式。
《指南》明确,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谢绝入校。如确有工作需要,须与校内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后由部门派人携带校园卡到校门口办理登记手续。来访本人出示身份证,佩戴好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并经询问症状、来源地、工作单位和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入校。
《指南》要求,教职员工和学生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入宿舍区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